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改革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以下簡稱《意見》)的要求,現就稅務部門推進稅務登記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思路 推進稅務登記證和工商營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以下簡稱《意見》)的要求,現就稅務部門推進稅務登記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改革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思路 推進稅務登記證和工商營業
為配合消費稅制度改革,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現公告如下:一、在增值稅納稅申報其他資料中增加《部分產品銷售統計表》(表式見附件),由從事輪胎、酒精、摩托車等產品生產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報。 二、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全面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進一步減輕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經國務院批準,現將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暫停征收1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見附件1)各省(區、市)要全面清理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中宣部、教育部、水利部、中國殘聯: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經國務院批準,現將免征小微企業有關政府性基金問題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